燃油附加降低通知根据《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民航总局关于降低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〔2007〕76号文)文件内容,现将国内航线燃油附加的调整通知如下:自2007年1月21日(出票日期)起销售的国内航段(包括国际航线国内段),原800公里以下航段由每位旅客60元降低到50元,800公里(含)以上航段由每位旅客100元降低到80元。以航班时刻为准,已提前购票旅客不再补收。